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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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25点击率:153

各二级学院:

       经各校推荐,长三角三省一市统筹,现形成“2023年长三角高校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名单和专业(附件1),接市教委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范围

       长三角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本科高校,请根据接收学校和专业(附件1)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派出名额安排

       各二级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确定推荐名单(1-2人)后报教委,市教委遴选后统筹安排,派出经费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保障。

四、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学院于7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填写《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3)各一份,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二级学院+长三角访学”。


(联系人:侯老师;邮箱:jxfzzxshiep@163.com)

人事处

2023年7月25日

注:我院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位7月26日下午17:00,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者将附件2和附件3发至徐天红OA邮箱

件1: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3: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doc